去年11月底,合肥市民华女士打算装修新房,斟酌后选定了位于合肥市合作化南路上的一家装饰公司,缴纳了300元订金,上面写明可退。随后,装饰公司以13周年店庆举办抽奖活动的名义,收取华女士5100元款项,双方约定装修完成后华女士夫妻可以享受抽奖。
然而,双方却在后期房屋的设计和报价上产生了分歧。华女士认为房屋报价和设计风格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加之并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华女士要求装饰公司退还之前缴纳的5400元,但遭到拒绝。
商家:出了报价和效果图要扣除2200元订金
3月1日上午,双方如期见面,装饰公司总经理刘先生却认为华女士耽误了自己公司人员的人力和物力,装饰公司需要扣除2200元的订金,只答应退还3200元。“装饰公司上门给消费者量房、画图纸,虽然没做成生意,但是我们还是要扣除华女士每平米30元的设计费,她家一共90平米,便宜点算,我们也要收她2200元的费用。”刘经理表示。
在沟通现场,华女士要求伍玉木出示该装饰公司收费标准,弄明白这2200元的消费明细,刘经理拒绝回答。当问及设计图纸及装修效果图时,刘则表示一旦双方签订退款协议,才会提供相关图纸。
之前双方也曾经通过合肥装饰协会协调,但一直未成功。对此,华女士觉得难以接受。“我还是没办法接受无缘由扣款2200元,我家并没有接受任何装饰公司的实质性服务,看来只有走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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